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点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等教育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2〕10号)精神,现组织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每人只限申报1项课题;
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本次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4.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
5.已在其他厅局级以上机构或省级以上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2.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3.此次重点课题评审分资助与不资助两类,在拟立项重点课题中择优资助,资助额度以财政拨款为准。其它重点课题不予资助。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稿),A3纸双面打印,左侧中缝装订;
2.要填写《专家盲审表》(只需提供电子稿)用于网络盲评;
3.要填写《申报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稿)。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申报方式。为保证申报质量,由学院严格把关进行初审,审查合格后统一推荐报送。请负责人将“本院申报的全部课题”填写在《申报汇总表》中,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申报时间。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22年10月13、14日两天,过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515室,电子版发至高教发展研究中心徐佳丽OA邮箱。
联系人:徐佳丽 联系电话:84865084
附件: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点课题申报材料
高教发展研究中心
2022年9月12日